新制的自住房屋新增「 #辦竣戶籍登記」要件,
房屋需同時符合以下 3 要件,才可適用自住房屋稅率:

  • 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
  • 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
  • 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 3 戶(含)以內⠀⠀⠀

近日稽徵機關已陸續寄發房屋稅繳款書,務必留意適用稅率!

房屋如果符合其他自住要件,因未辦竣戶籍登記,導致不是按自住稅率 1.2% 或 1% 課徵者,請在今年 6 月 2 日以前至戶政機關辦理,並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,經核准將重新發單。

2025年房屋稅率,各地方政府可依法訂定稅率,未訂定則依財政部公告課稅。

類別項目113年新竹縣財政部
住家公益出租人1.2%1.2%
自住全國(3戶以內)1.2%1.2%
單一自住1%1%
非自住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4戶以下1.6%1.5%-3.6%
5-6戶2%
7戶2.4%
繼承取得共有4戶以下1.6%1.5%-2.4%
5-6戶2%
7戶2.4%
起造人新建房屋2年內1年內2%2%-4.8%
1-2年2.4%
起造人新建房屋逾2年2-4年3.6%3.6% 4.2% 4.8%
4-5年4.2%
超過5年4.8%
非上述以外1戶2.6%2.6%
2-4戶3.2%3.2%
5-6戶3.8%3.8%
7戶以上4.8%4.8%
非住家營業營業、私人醫院、診所、自由職業事務所3%3%
非營業人民團體非營業2%2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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